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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防欺诈对策专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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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不是天才
发布时间:200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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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就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几类常见陷阱发出风险提示,并提醒市民在购房过程中,通过检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督促开发商及时进行合同登记等四招规避购房风险。
国土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称,目前在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有三类:将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再次出售;将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采用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
据悉,开发商将未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子再次出售,是指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并在相关部门办了抵押登记。购房者买了此类房产,将不能办理合同登记。
一房多卖主要表现是:开发商将一套房产卖出后,不及时到登记机关登记,在隐瞒已售信息的情况下,再次销售。由于该套房产出现多个权利人,但只有办理了合同登记的权利人的权利人能得到保证,其他权利人的权益不能受到保障。
该负责人称,采用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的销售形式依然存在。部分开发商在骗取高价购房款后携款潜逃,或者将资金挪到别处,一旦项目运作出问题、资金链断裂,购房者可能血本无归。
楼市中存在种种“黑幕”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投资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识破各种买房陷阱。
第一, 识破“房托”下套。现在,不少开发商制造假象让人认为这个楼盘非常抢手。为了达到这种效果,他们利用“房托”的方式自我炒作,以此来形成一种“人人争相抢购”的泡沫效应。因此,购房者看到售楼处人流涌动的场面时,千万不要着急,仔细观察究竟有多少真正的购房者,又有多少“房托”。
第二, 别忙下单,多走多看。看房时应有针对性地“走马观花”,因为对于质量不好的楼盘来说,售楼人员往往只会带领购房者参观事先已经选定好的两三套经过装修的样板房,购房者往往会被其精美的装修所蒙蔽,许多“硬伤”却没被发现,所以购房者在看房时不妨多看几套房子,说不定就会发现问题。
第三, 莫信规划,立字为据。许多开发商在推出楼盘时,也会同时推出园区规划,但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的协议对先期的园区规划并无约束力,而开发商也会因此把园区规划变成一纸空文,造成不少购房者吃了个“哑巴亏”,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要过分相信开发商对园区规划的设计,除非开发商把这些都写入到合同当中。
第四, 知己知彼,掌握主动。在双方的讨价还价中,售楼人员会使用种种借口,让购房者做出更大的让步,而购房者应该事先多了解一些房产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并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适时地传递给开发商,让对方知道你是购房行家,并适时地戳穿对方的小伎俩,这样你就能在购房时掌握主动权了。
(摘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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